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治理工作標準
1.圍擋設置: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設置實體圍墻或圍擋,主干道高度不得低于2.45m,次干道高度不得低于1.8m。圍擋下方應設有50cm高的磚砌基礎。
2.道路硬化:工地內道路必須建設赴硬化循環車道,出入口外側道路應與城市道路進行砼硬化連接,出入口內側道路硬化應使用強度不少于C20的混凝土,澆筑厚度不小于200mm,道路寬度不少于3.5m,滿足車輛安全行駛要求。施工期間,工地內道路應保持完好、無積塵,每天清掃不少于3次,灑水降塵不少于2次。
3.出入口沖洗設備:工地必須使用洗輪機或設置符合規格的清洗池、沉淀池、過濾池、沖洗設備及排水設施等,鼓勵使用吸掃機、防塵墩和抑塵劑等先進技術,確保凈車離場。沖洗水池應當接通城市排水管網。
4.物料堆放:嚴禁露天堆放易產生揚塵污染的建筑物料,施工現場的棄土、建筑廢棄物等應及時清運,臨時堆放的應采取覆蓋濕化、綠化等防塵措施,已覆蓋的每日灑水降塵不少于2次。嚴禁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,砂漿攪拌應采取密閉措施。施工中使用風鉆或清掃施工現場時,應灑水降塵。
5.建筑主體應當設置垂直密閉垃圾通道,不得將具有粉塵逸散型的物料、渣土及廢棄物等凌空拋撒。沿建筑物外立面應每隔2層設置霧化噴淋設備,每天不少于2次霧化降塵。工程腳手架外側必須使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。
6.圍墻拆除、平整場地,主及時清理建筑垃圾,修復損壞道路,綠化裸露地面。拆除圍墻、工棚等臨時設施時,應按照拆遷工地的防塵標準執行。
拆遷工地揚塵污染治理工作標準
1.房屋拆除施工現場應當設置高于被拆除建筑的圍檔,圍檔應以密幕網或硬質板材架設,本市重要地區的房屋拆除施工現場應當設置金屬或者硬質板材圍擋。機械化拆除時,周邊空曠處應有不低于5-10米的圍擋;高樓拆除及無法圍檔時,必須用密幕網從高處圍罩拆除物。
2.房屋拆除施工現場應由專人負責實施有效灑水壓塵,使用霧化高壓水槍保持拆除工作面及地表濕潤,采用密幕網進行 圍檔時,還應保持網面充分掛水。每個機械拆除點應配置三把以上霧化高壓水槍,機械化高樓拆除時還應配置灑水車重點灑水壓塵。
3.遇5級以上大風天氣,應禁止作業;特殊情況,須經市政府同意后方可作業。
渣土運輸揚塵治理工作標準
1.渣土運輸應實行申報制度。棄置和出土場所必須具備相關條件、并報經市市容局審核同意;運輸時間和路線實行日申報制。
2.對出土工地進行24小時監管,監管人員要核查運輸企業和車輛是否具備"三證",核查車輛是否密封運輸、是否凈車離場、是否帶泥污染等問題。
3.將工地圍墻周邊的區域設定為工地邊界無塵責任區,由施工單位負責,及時清掃責任區內積塵,并提倡物業化管理。